防非宣传-警惕非法跨境展业,守护财产安全
2026-06-09 09:57:34 来源:
近年来,部分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向境内投资者提供美股、港股等开户及交易服务。此类行为严重扰乱我国资本市场秩序,危害投资者合法权益。2026年5月,证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取缔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广大投资者应提高警惕,认清风险,选择合法渠道进行投资。
一、什么是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
根据《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从事证券期货基金业务必须依法经批准。境外机构在境内展业同样需经境内监管部门批准。以下行为均构成非法跨境经营活动:
营销招揽: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的营销推广,包括运营网站、APP,发布营销信息,推送投资资讯,开展返利营销等。
开户与交易服务:为境内投资者提供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服务,或通过网站、APP跨境接收、传输开户申请及交易指令。
协助行为:境内关联主体、合作主体或中介协助境外机构开展上述非法活动,包括提供技术开发、客户服务、引流支持等。
网络传播: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违规发布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信息、开户教程或经验分享,诱导投资者参与。
二、 非法跨境展业的四大风险隐患
通过非法渠道参与境外投资,投资者将面临多重严峻风险:
资金安全无保障:境外机构不受境内监管,资金出境后易被挪用、冻结。一旦平台跑路或出现异常,追偿难度极大,甚至血本无归。
维权救济困难:境外机构注册地在海外,境内监管部门无法直接管辖。发生纠纷时,投资者面临跨境诉讼成本高、证据收集难、法律适用不明确等困境,难以获得境内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泄露:开户所需的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提交给未经认可的境外机构,脱离境内法律保护框架,可能被非法收集、倒卖,引发电信诈骗、身份冒用等连锁风险。
合规与行政处罚风险:私自违规换汇投资境外证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甚至刑事调查。同时,参与非法证券活动本身也可能导致资产损失且不受法律保护。
三、 整治政策与存量投资者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坚持“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原则,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自2026年5月起),具体安排如下:
只出不进: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仅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
资产保护:投资者已开立的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账户内的资金、股票、基金等资产不会被强制清理或平仓。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工作影响。
逐步关停: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面向境内的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提供任何交易服务。
有序过渡:监管部门要求境外机构做好与受影响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账户处置安排,协调境外监管机构督促其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
四、 合法境外投资渠道指引
切断非法渠道并非限制正常的境外投资需求。境内投资者可通过以下合法、受监管的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享受 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沪深港通:包括沪港通、深港通,允许内地投资者通过内地证券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通过具备QDII资格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认购相关基金产品,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
跨境理财通: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可通过银行体系,投资对方市场合资格的理财产品。
这些渠道资金流转合规,受到严格监管。
五、 投资者防范建议
查资质:投资前务必通过中国证监会官网、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凡未在境内持牌的境外机构,均不得向境内公众提供证券服务。
拒诱惑:远离“低门槛、高杠杆、稳赚不赔”、“境外牌照境内通用”等虚假宣传。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必是陷阱。
守合规:不参与非法跨境开户、交易,不违规汇出资金。不轻信陌生电话、短信及社交平台推荐的“内幕消息”或“专家指导”。
留证据:遭遇侵权时,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正规渠道理性维权。
金融安全关乎千家万户。请广大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共同维护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
一、什么是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
根据《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从事证券期货基金业务必须依法经批准。境外机构在境内展业同样需经境内监管部门批准。以下行为均构成非法跨境经营活动:
营销招揽: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的营销推广,包括运营网站、APP,发布营销信息,推送投资资讯,开展返利营销等。
开户与交易服务:为境内投资者提供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服务,或通过网站、APP跨境接收、传输开户申请及交易指令。
协助行为:境内关联主体、合作主体或中介协助境外机构开展上述非法活动,包括提供技术开发、客户服务、引流支持等。
网络传播: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违规发布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信息、开户教程或经验分享,诱导投资者参与。
二、 非法跨境展业的四大风险隐患
通过非法渠道参与境外投资,投资者将面临多重严峻风险:
资金安全无保障:境外机构不受境内监管,资金出境后易被挪用、冻结。一旦平台跑路或出现异常,追偿难度极大,甚至血本无归。
维权救济困难:境外机构注册地在海外,境内监管部门无法直接管辖。发生纠纷时,投资者面临跨境诉讼成本高、证据收集难、法律适用不明确等困境,难以获得境内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泄露:开户所需的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提交给未经认可的境外机构,脱离境内法律保护框架,可能被非法收集、倒卖,引发电信诈骗、身份冒用等连锁风险。
合规与行政处罚风险:私自违规换汇投资境外证券,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甚至刑事调查。同时,参与非法证券活动本身也可能导致资产损失且不受法律保护。
三、 整治政策与存量投资者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坚持“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原则,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自2026年5月起),具体安排如下:
只出不进: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仅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
资产保护:投资者已开立的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账户内的资金、股票、基金等资产不会被强制清理或平仓。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工作影响。
逐步关停: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面向境内的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提供任何交易服务。
有序过渡:监管部门要求境外机构做好与受影响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账户处置安排,协调境外监管机构督促其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
四、 合法境外投资渠道指引
切断非法渠道并非限制正常的境外投资需求。境内投资者可通过以下合法、受监管的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享受 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沪深港通:包括沪港通、深港通,允许内地投资者通过内地证券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通过具备QDII资格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认购相关基金产品,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
跨境理财通: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可通过银行体系,投资对方市场合资格的理财产品。
这些渠道资金流转合规,受到严格监管。
五、 投资者防范建议
查资质:投资前务必通过中国证监会官网、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凡未在境内持牌的境外机构,均不得向境内公众提供证券服务。
拒诱惑:远离“低门槛、高杠杆、稳赚不赔”、“境外牌照境内通用”等虚假宣传。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利必是陷阱。
守合规:不参与非法跨境开户、交易,不违规汇出资金。不轻信陌生电话、短信及社交平台推荐的“内幕消息”或“专家指导”。
留证据:遭遇侵权时,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正规渠道理性维权。
金融安全关乎千家万户。请广大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共同维护健康稳定的金融市场环境。
